欢迎访问潍坊新月心理咨询中心官网!
咨询范围

  情绪、心结、职场类: 抑郁症、焦虑症、社交恐惧症、强迫症、自卑、自残、紧张、疑病症、脸红恐惧、余光恐惧、心脏病恐惧、艾滋病恐惧、考试紧张、失眠、神经衰弱、职场压力、工作怠倦、情绪低落、厌食暴食、老年心理、性心理等

  婚恋、情感、家庭、亲子类:婚姻危机、婚外情、出轨、夫妻关系、离婚、失恋、单亲家庭问题、婆媳关系、男人心理、女人心理、孩子学习、考试、性格、早恋、网瘾、厌学等

信息展示/Info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展示
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文章来源:xiaojuzi  击数:1073  文章更新时间:2009/11/11  
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文章点击数: 288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对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的救助措施主要有:

  1.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调解。

  2.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者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

  3.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加害者予以行政处罚。

  4.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也可将对方实施家庭暴力作为确认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法定依据,要求离婚。受害者也可同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加害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5.对于已构成犯罪的家庭暴力行为,受害者可以依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在提出刑事控告的同时,也可以同时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暴力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友情链接links

潍坊心理医生 潍坊心理咨询